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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About us

 

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簡介106.12.05

成立緣由

近年來在銓敘部的推動及民主開放的影響下,全國各機關及地方政府紛紛成立協會,如總統府、監察院、財政部、交通部、外交部等計有21個部會機關協會,另地方政府如臺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彰化縣、新竹縣計有15個協會,總計35個協會超過了法定門檻,為有利於與政府施政溝通協調,並合法推派代表參與涉及全體公務人員權益有關之法定機關(構)、團體,促進各政府機關部門運作更加民主、合理、合法化。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依據91年7月1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38710號令公布「公務人員協會法」,於98年10月2 日成立,開啟了歷史時刻。

成立宗旨

為公務人員「加強民服務」、「提昇工作效率」、「維護其權益」

、「改善工作條件」、「促進聯誼合作」,係本會宗旨目標。

組織形態

公務人員協會之組織分為兩個層級,最高層級是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第二層級是機關公務人員協會;機關公務人員協會包括:
(一)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五院之機關公務人員協會。
(二)各部及同層級機關之機關公務人員協會。
(三)各直轄市、縣(市)之機關公務人員協會。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五院、各部及同層級之機關公務人員協會,主管機關為銓敘部。而直轄市、縣(市)之機關公務人員協會,其主管機關為各該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公務人員協會所興辦之事業受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組織現況:

一、本會以會員代表為最高權力機構;目前各機關會員計35個、會員代表計55個。

二、本會設置理事會、監事會:目前計有理事35人、後補理事7人;監事9人、後補監事3人。

三、理事會設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常務理事)10人;監事設監事主席1人、常務監事2人。

      現任第五屆理事長由李來希先生連任(現任勞動部技監、監事主席由吳和安先生連任(現任海岸巡防署視察)

四、理事會下設7個委員會:

(一)公共關係暨文宣委員會。

(二)財務委員會。

(三)福利服務委員會。

(四)法制委員會。

(五)申訴調解委員會。

(六)活動委員會。

(七)資訊委員會。

五、理事會設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19人、秘書1人。

六、本會敦聘顧問13人。

協會功能

成立協會即可以團體身份來辦理一些事項,促進聯誼及提供公務人員成長的活動,以提昇行政效能,公務人員協會法所賦予協會的合法任務,得辦理事項如下:
(一)會員福利事項。
(二)會員訓練進修事項。
(三)會員與機關間或會員間糾紛之調處與協助。
(四)學術講座之舉辦、圖書資料之蒐集及出版。
(五)交流、互訪等聯誼合作事項。
(六)接受政府機關或公私團體之委託事項。
(七)會員自律公約之訂定。
(八)其他法律規定事項。

另有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得推派代表參與涉及全體公務人員權益有關之法定機關(構)、團體。
其次,對於政府政策方面可提出建議項目有:
(一)考試事項。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事項。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四)公務人員人力規劃及人才儲備、訓練進修、待遇調整之規劃及擬議、給假、福利、住宅輔購、保險、退休撫        卹基金等權益事項。
(五)有關公務人員法規之制(訂)定、修正及廢止事項。
(六)工作簡化事項。

最重要的是,協會可提出協商,但協商項目有所侷限,且明訂不得協商項目。得協商的項目有:
(一)辦公環境之改善。
(二)行政管理。
(三)服勤之方式及起訖時間。

協會法亦有明訂不得提出協商的事項如下:
(一)法律已有明文規定者。
(二)依法得提起申訴、復審、訴願、行政訴訟之事項。
(三)為公務人員個人權益事項者。
(四)與國防、安全、警政、獄政、消防及災害防救等事項相關者。

 

工作發展

一、會議:

(一)每年召開會員代表大會1 次。

(二)每季(三個月)定期召開理事、監事聯席會議1次(或分別召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理事、監事聯席會議。

(三)不定期召開常務監事會議。

 二、聯誼事項:

(一)於每季(三個月)定期召開理事、監事聯席會議,分赴各協會召開時並與各協會理事、監事進行聯誼活動。

(二)每年辦理赴大陸地區參訪。

 (三)參與「監督年改革行動聯盟」各項活動。

 三、維護權益:

 (一)推派「公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4人。

(二)推派「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基金委員會」2人。

(三)推派銓敘部第五屆「爭議裁決委員會」2人。

(四)推派銓敘部第五屆「調解委員會」2人。

(五)推薦各機關考績暨甄審委員會委員。

四、爭取福利:

(一)本會委託「台灣綜合保險經紀公司及永恩創新保險經紀整合行銷公司」建置網站購物福利社。

(二)本會委由精聯保險經紀公司辦理新光人壽簽訂「公務人員團體保險自費投保199元優惠專案」及與台銀人壽

      簽訂「團體保險意外保險專案」、「全家養老儲蓄保險專案」。

五、教育訓練:

(一)配合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監事聯席會議時以研討會方式併案辦理專案教育訓練,每年舉辦1次以提昇為民

      服務品質與工作效率。

(二)「成立軍公教網路之聲」電台,每日上午持續性的廣播,加強呼籲與宣導。

六、聯誼事項:

(一)於每季(三個月)定期召開理事、監事聯席會議,分赴各協會召開時並與各協會理事、監事進行聯誼活動。

(二)計劃每年辦理赴大陸地區參訪。

 

結語

  • 本會與各協會主管機關均提供辦公處所,對協會會務運作助益甚大;唯因為現職公務人員,故在財務自主性及人力資源應用方面仍受到相當程度因素影響,致會務工作無法順利展開,仍待熱心同仁積極參與,始能永續及發展。
  • 政府毀約背信、違憲亂政,強行年改後,退休公務員如何救濟 ? 如何訴訟 ? 及進行釋憲,團結力量平反、維護我公務人員的權益是本協會目前最重要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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